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2〕11号)、《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师研(2017) 17号)中的基本要求,经个人申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及公示,7位申报人于5月17日进行了博士生导师选聘汇报,申报人涉及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学院)全体化学学科博士生导师听取汇报并现场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确定2022年博士生导师选聘推荐名单。
现将终审通过名单公示于附件中,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至5月21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于公示期内反馈。联系电话: 0591-87279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