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2〕11号)的通知精神,依照《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师研(2017) 17号)中的基本要求,我院对参与申报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并于2022年5月16日通过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确定了初审合格名单。现将初审合格名单公示于附件中,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至5月18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馈。联系电话: 0591-87279723
发布时间:2022-05-16 浏览次数:167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2〕11号)的通知精神,依照《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师研(2017) 17号)中的基本要求,我院对参与申报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并于2022年5月16日通过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确定了初审合格名单。现将初审合格名单公示于附件中,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至5月18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馈。联系电话: 0591-87279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