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学院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2 浏览次数:180

        化学与材料学院系福建师范大学所属的二级办学单位。因工作需要,学院拟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非在编)1名,诚邀优秀人才加入,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3.应届毕业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科研助理1名。应聘人员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岗位要求:

1.具备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2.熟练电脑操作及office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

3.了解办公室行政管理知识及工作流程,了解公文写作格式,具备基本商务信函写作能力等。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网站(http://chem.fjnu.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19日;

2.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以下报名电子版材料(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应聘材料以“姓名+科研助理”为主题,”)发送到报名邮箱303167256@qq.com

1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扫描件。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5月20-22日。我院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网站上公布。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核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视频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六、体检
   

1.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薪酬福利

1.工资:面议。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并享有学院规定的编外人员相关津贴。   

 

 

 

 

 

 

        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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