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化材院化学实验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曹阳 发布时间:2017-11-07 浏览次数:67

    为了引导广大学生崇尚科学、勇于实践、敢于创新,培养创新意识,树立创新精神,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实验设计、分析和实际动手能力,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效果,激发广大学生夯实基础、勤奋进取的实干精神,院团委学生会决定举办化学实验技能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化学与材料学院05、06、07级学生
二、比赛时间:初赛时间:2008年5月25日上午9点至11点
                     复赛时间:2008年6月6日
三、主办单位:院学术部、学习部
四、出席嘉宾:校教务处处长黄志高教授、副处长朱锦懋教授、实践科科长陈曦碧、学院老师等人。
五、参赛方式:即日起各学班组织学生报名,并于4月27日前将报名名单(参看附件)交到学术部(吴水莲:15960167343)
六、奖项设置:一等奖(占决赛选手人数的5%)    
                     二等奖(占决赛选手人数的15%) 
                     三等奖(占决赛选手人数的30%)    
                     优秀奖若干名
附件:具体事项
                                               化学与材料学院团委学生会
                                                 二○○八年四月十八号
主题词:实验技能大赛通知
主送:各班班长
抄送:陈副书记、林副院长、各年级辅导员
具体事项
技能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为笔试,决赛为实验操作竞赛。
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化学实验理论知识(70分),另一部分为实验操作知识(30分),时间为两小时。根据笔试成绩,取前20名选手,进入第二阶段的实验操作竞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实验操作竞赛:竞赛内容为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的相关实验,包括化合物的制备、鉴定与分析等实验,主要考察学生正确规范使用仪器和药品(20分),正确操作过程(30分),取得正确的实验数据(30分),正确记录、处理数据和表达实验结果(20分),竞赛时间为8个小时。实验操作竞赛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由笔试和实验操作竞赛成绩评选设奖。并根据总成绩取前8名进行集中培训,作为参加全国高等学校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的预备队员。
竞赛规则
1、参赛学生应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经查验无误,方准参加竞赛。
2、参赛学生应在规定的笔试或实验开始时间前15分钟入场,迟到逾15分钟以上不得入场,竞赛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离场,强行入场或离场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实验前应先按所列仪器、药品、名称、数量一一点清,如有缺损应即举手请相关人员处理。
4、参赛学生不得在竞赛场内高声喧哗或随意走动,更不得互相交谈,不得窃视他人试卷或实验报告,否则扣其竞赛总分10分。
5、中途离场者不得将试题或实验报告携带出试场。
6、实验竞赛结束后,参赛者须将实验器具清洗归位,如有破损应向工作委员会人员报告。
7、参赛人员除遵守以上规则外,还必须遵守《福建师范大学考场规则》。
8、本规则未尽事宜,由竞赛组委会随时修正或补充。
9、本规则解释权属竞赛组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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