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消防安全预案

发布者:曹阳 发布时间:2017-10-31 浏览次数:632

    为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结合学院消防环境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原则:预防为主,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争取把一些不安全因素消灭于萌芽状态,将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组织机构
1、总指挥:由学院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院党委陈尚旺书记担任,负责领导指挥灭火、疏散预案的实施。
2、灭火组:
组长:徐贵金
成员:学院义务灭火队队员
职责:负责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扑救初期火灾,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灭火抢险战斗。负责为专业消防队提供室内消火栓的准确位置。
3、联络组:
组长:陈建新
成员:各支部书记
职责: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的传达。
4、疏散组:
组长:黄彬
成员:张娴   黄超  
职责:主要负责疏散着火现场人员、物资,并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进入着火现场。
5、救护组:
组长:吴阳
成员:学院工会成员
职责:负责配合专职消防人员及医护人员救护、抢险火场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化学危险品等。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以保证灭火战斗的顺利进行。
三、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全体师生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敦促相关人员经常对消防栓、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并做好记录,要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品和消防栓。
2、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检查化学药品的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3、学生纠察队定期检查学生宿舍,杜绝学生宿舍出现禁用电器。
四、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当班值班人员或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队和学校保卫处报警,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物资、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报警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并派人到约定地点接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各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赶到),组织灭火扑救和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工作。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起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油漆、衣物起火应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电器起火应用1211气体类灭火器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时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疏散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总指挥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物品及物资。
七、通讯联络,安全防护及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联络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防护组、救护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行进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
八、现场保护
灭火战斗结束后,救护组要派专人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非现场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组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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