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是具有悠久历史,学术风气浓厚的教学科研型机构。经过多年发展,学院已形成化学、化工、材料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多学科交叉渗透辐射的优势,并在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等学科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色,成为福建省在高分子材料等方面一支重要的研发力量。根据目前的优势研究方向,逐渐融合发展,凝练并设立化工分离和能源材料、传感识别和信息材料、天然高分子和生物材料、聚合物改性和复合材料四个研究部。拥有福建省高分子材料重点实验室、福建省先进材料化工基础重点实验室和福建省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平台;拥有高分子研究所、化工新材料研究所、锂电研发中心等校级研究机构;拥有信息材料与器件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和多孔能源材料校级创新团队。
学院拥有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学科教学(化学)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材料工程和化学工程2个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化学(师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5个本科专业;具有信息与能源新材料工程与技术省级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培育)、材料科学与工程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和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2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福建省化学工程与技术和化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福建省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学院现有国家级化工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福建省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福建省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教学示范中心和福建省化学拔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拥有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等学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高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和“化工新材料”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群,是省级化学卓越教师教育培训计划和校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训计划实施单位。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努力建设一支品德高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学院现面向国内外广泛招聘高层次人才,学校对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提供优惠待遇,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我院,共创辉煌明天!
一、招聘岗位:
从事以下研究方向的博士和高层次人才:
1. 天然高分子高值化利用过程的基础研究
2. 气体分离、离子传输和分子控释的功能高分子
3. 能源转换和能源存储领域,如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等相关的高分子材料
4. 材料力学
5. 模具设计
6. 生物纳米材料、生物医用材料、化学生物学以及生物催化与转化
二、招聘条件
(一)杰出人才
学术造诣高、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第一层次:两院院士,万人计划杰出人才,或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人才。
(2)第二层次: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人才。
(3)第三层次: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或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人才。
(4)第四层次:长江学者青年项目人选,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人才。
(二)高端人才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自然科学不超过45周岁),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
2、学术造诣高、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达到《福建师范大学“宝琛计划”中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doc》高端人才项目规定要求,或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人才。
(三)青年英才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自然科学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学术造诣高、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福建师范大学“宝琛计划”中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doc》青年英才项目规定要求,或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2)近5年内毕业于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100名大学的博士毕业生。
(四)材料力学与模具设计研究方向的985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
三、支持方式
学校为全职引进来校工作的人才提供以下待遇:
(一)经费支持
层次 | 名称 | 年薪 | 购房补贴(含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
自然科学 | 人文社科 | ||||
杰出人才 | 第一层次 | ≥150万元 | 提供大学城200平方米别墅一套(供本人在职期间居住,无产权),购房补贴、安家费面议 | 面议 | |
第二层次 | ≥80万元 | 提供大学城200平方米别墅一套(供本人在职期间居住,无产权),购房补贴、安家费合计200万元 | ≥1000万元 | ≥250万元 | |
第三层次 | ≥60万元 | ≥250万元 | ≥800万元 | ≥200万元 | |
第四层次 | ≥50万元 | ≥200万元 | ≥400万元 | ≥100万元 | |
高端人才 | ≥30万元 | ≥100万元 | ≥200万元 | ≥50万元 | |
青年英才 | ≥20万元 | ≥50万元 | ≥100万元 | ≥25万元 | |
备注:1、以上经费均不含国家、省里资助的经费,不含学校教学科研业绩奖励。 2、购房补贴(含安家费)按购房补贴占90%、安家费占10%的比例确定。 3、以上经费均为起点待遇,团队引进或特别优秀的紧缺、特殊学科的人才,可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并提高相应待遇。 4、对达到学校引进条件的博士(后),除以上待遇外,学校将给予相当于副教授的工资待遇(享受3年)。 |
(二)工作和生活条件支持
1、视需要设立专门研究机构,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实验室和相关设备。
2、积极协助组建科研团队,支持申报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和重要科研项目;优先支持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
3、提供2年期限的周转过渡房房源或租金。
4、提供优质的子女教育资源。
四、应聘和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chem.fjnu.edu.cn
联 系 人:
常务副院长:项生昌 15005999348 clxy@fjnu.edu.cn
党办副主任:朱丹 0591-22868160 3031672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