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分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复试比例 | 备注 |
070300 | 化学 | 72 | 1:1.2 |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6 | 1:1.2 |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55 | 1:1.2 | 含与闽江学院、宁德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三明学院等高校的联培计划分别为2、3、3、11名 |
045106 | 学科教学(化学) | 27(含推免生10人) | 1:1.2 |
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生源实际,对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参加复试人员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链接)
(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接收并确认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第一批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23日19:30—3月24日12:00(调剂专业:070300化学、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5600材料与化工)。如有需要开展其他批次的调剂,将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告。
2.调剂具体条件
符合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的“调剂基本条件”。
3.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在我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填报调剂申请,我院将根据合格生源情况择优遴选复试人员并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于截止时间前(复试通知发出后6小时内)确认,逾时未确认我院将取消该复试资格。
复试审核材料:
考生应按照要求通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复试审核材料,审核材料为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复试资格审核”要求的材料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
一志愿复试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23:00。
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1.学科教学(化学)专业
复试内容 | 复试形式 | 分值 | 备注 |
思想政治素质和 品德考核 | 网络远程面试 |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抽取2道考题回答 |
外语听说能力 | 网络远程面试 | 20分 | 抽取2道考题回答 |
综合素质和能力 | 网络远程面试 | 40分 | 个人自述、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等方面的情况、抽取2道考题回答 |
专业素质和能力 | 网络远程面试 | 40分 | 展示5分钟的说课,内容针对高中化学教材,题目自选。 |
2.化学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与化工专业(按考核顺序)
复试内容 | 复试形式 | 分值 | 备注 |
思想政治素质和 品德考核 | 网络远程面试 |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抽取2道考题回答 |
外语听说能力 | 网络远程面试 | 20分 | 抽取2道考题回答 |
综合素质和能力 | 网络远程面试 | 40分 | 个人自述、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等方面的情况、抽取2道考题回答 |
专业素质和能力 | 网络远程面试 | 40分 | 抽取2道考题回答 |
复试时间
复试时长说明: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为20分钟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测试时间 | 复试时间 | 备注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3月24日 14:30-17:00 | 3月25日 8:30-18:30 | 模拟演练结束后,将告知考生分组情况及正式面试时间段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3月24日 14:30-17:00 | 3月25日 8:30-18:30 | |
070300 | 化学 | 3月26日9:00-10:00 | 3月27日 08:30-12:30 | |
045106 | 学科教学(化学) | 3月29日 10:00-11:30 | 3月30日 08:30-18:30 |
注:其他批次调剂考生远程面试平台测试时间和复试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首页及研招网站内消息。
复试方式要求
(一)远程面试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fjnu.edu.cn/)“招生管理”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此外,我院将启用“腾讯会议”软件作为备用远程复试平台,考生须提前下载客户端。各复试小组“腾讯会议”会议账号信息将公布于我院网站首页,请考生关注。
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权重
录取规则
070300 化学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5600 材料与化工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30%
对复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在招生计划内依次录取;总成绩并列的按照初试成绩高低排序;若初试成绩相同,再按照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高低排序;若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由学院再次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其他
本实施细则依据《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591-87279723
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8166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