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发挥化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学科建设、学术交流与发展、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闽师人〔2022〕12号)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条件与考核管理
1.招收条件: 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能力,至少在国内外SCI 收录期刊发表署名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学术论文1篇。
2. 工作职责: (1) 人事工作关系隶属于博士后流动站依托单位,即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并以依托单位的名义开展学术活动、申报国家基金和博士后基金等各级科研项目。(2) 服从化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小组的工作安排,并作为其合作导师博士后招收审批的考察因素。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考核管理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术作风、工作态度以及科研 进展情况等。
(一)期中考核:博士后进站工作满一年,须进行中期(年度)考核,考评博士后一年来的科研进展和工作绩效情况。
(二)期满考核:博士后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
1.优秀:工作勤奋,责任心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能力强,高质量地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学术道德良好,有很好的团结协作精神,且博士后工作期间科研业绩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
(1)以博士后流动站依托学院为第一申请单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或省级重大项目1项;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1项;或获得全国博管会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以博士后流动站依托学院为第一申请单位,发表国际A类论文1篇或国际B类论文2篇,影响因子总和大于4。
(3)以博士后流动站依托学院为第一申请单位,获得科研或教学成果奖部委级以上,或省级特等奖(前六名)、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前二名); 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或本人、本人指导学生获得全国性专业竞赛一等奖(第一名)。
博士后在站期间,在顶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主持国家重大、重点项目1项可直接认定为考核优秀。在本学科领域取得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相应考核业绩要求可适当放宽。
2.良好:工作勤奋,责任心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能力强,比较好的地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学术道德良好,有很好的团结协作精神,且博士后工作期间科研业绩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第(1)项或同时具备第(2)、(3)项:
(1)以博士后流动站依托学院为第一申请单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或省级重大项目1项;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1项;或获得全国博管会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以博士后流动站依托学院为第一申请单位,发表国际A类论文1篇或国际B类论文2篇,影响因子总和大于4。
(3)以博士后流动站依托学院为第一申请单位,获得科研或教学成果奖部委级以上,或省级特等奖(前六名)、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前二名); 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或本人、本人指导学生获得全国性专业竞赛一等奖(第一名)。
3.合格:工作勤奋,责任心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能力较强,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学术道德良好,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且博士后工作期间科研业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以博士后流动站依托学院为第一申请单位主持省部级其他项目1项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1项;同时发表国际B类论文1篇。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以博士后流动站依托学院为第一申请单位,发表国际A类论文1篇或国际B类论文2篇,影响因子总和大于4。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闽师人〔2022〕12号)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由化学博士后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