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流程任务 | 注意事项 |
2月21日前 | 研究生登陆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edu.fjnu.edu.cn),完成科研成果录入或投稿证明提交、开题报告上传。 | 1.请务必使用新版系统,录入的科研成果及后续相关学位申请操作方可生效。录入科研成果时务必填写所有信息(含年号期卷刊号页码论文全文附件等,如果存在共一作者、通讯作者非本人导师、第一单位非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期刊未分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地方请在备注处注明),否则无法通过审核。论文必须为正式刊发且有DOI可查,网络上无法查询的需提供原件;专利须有受理号/授权号。 2.硕士研究生若无法提供科研成果的,则提交论文投稿证明纸质版至5号楼208。 2.录入科研成果时务必填写所有信息(含年号期卷刊号页码论文全文附件等,如果存在共一作者、通讯作者非人导师、第一单位非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期刊未分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地方请在备注处注明),否则无法通过审核。论文必须为正式刊发且有DOI可查,网络上无法查询的需提供原件;专利须有受理号/授权号。 3.博士生研究生须在此时限内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并须于2月20日16:00前提交经导师签名的《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 |
2月22日-3月1日 | 启动2022年夏季申请学位预登记,研究生登陆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 | 1.未按时提交申请者默认视为推迟申请学位。(无需导师审查) 2.特别提醒,所有博士生研究生均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预登记。 |
2月25日-3月2日 | 博士生预答辩 | 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方能通过资格审核,并须在3月2日16:00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一份。 |
3月2日-3月9日 | 学院对网上提交申请人员进行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5天。 审核合格者的学籍卡将由学院统一打印一式两份提交学校。 | 1.各类别研究生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建议同学们提前自行比照。 2.经学院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3.学院审查与学校复核结果出来后同学们可登录系统查看。 |
3月15日-3月17日 | 学校对学院的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 | 学校抽查不合格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
3月18日-4月2日 24:00 | 研究生须于4月2日24:00前登陆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拟送审学位论文,并提醒导师于4月3日16:00前登陆系统对论文进行审核。 | 1.送审论文应为完整版论文,送审版学位论文需先将原创性声明书和使用授权声明书、学位论文答辩签到表、致谢、个人简介等部分去掉,不得含有个人及导师信息。 2.送审论文的附件须与正文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博士论文自评表除外。 3.论文为PDF格式,不超过10M。 |
3月18日-4月3日16:00 | 导师须在4月3日16:00前登陆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审核。 | 导师对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复制比检测。 |
4月4日-4月5日 | 学院对拟送审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 | 检测报告和检测结果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复制比≥15%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并报学校审批,按肄业处理。 |
4月6日-4月7日下午16:00 | 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 | 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文件执行。 |
4月7日-4月8日 | 学校确定校级盲审名单并予以公布 | 盲审分必盲和抽盲两种,抽盲比例采取动态调整方式,根据近几年各学科或专业领域论文送审情况、国家抽检与省抽检情况,调整抽盲比例,具体以学校要求为准。 |
4月8日-5月23日 | 学位论文送审 | 1.校级博士研究生论文盲审由学校负责组织网上评阅,学生和导师可通过系统实时查看专家评阅意见。若遇加审等特殊情况,可能评阅意见返回的时间会较晚,请耐心等待。 2.非校级硕士研究生盲审论文由学院负责送审,送审单位须与我校水平相当,每篇论文须送不同单位的3位专家。送审结果将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 |
5月22日前 | 论文答辩前期安排 | 博士答辩拟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硕士答辩由毕业生导师自行组织。各硕士答辩小组设学生负责人1人,领取准备相关答辩材料,并于5月22日前提交答辩安排模板和答辩海报。答辩安排将录入系统、答辩海报公示在学院官网以便师生查询。若遇论文加审,可能适当调整答辩时间。 |
5月23日-5月24日 | 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并将评阅意见书带水印版分发给各学院。研究生根据评阅意见对论文修改,学院认定修改情况,确定答辩资格。 | 1.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未通过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2.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专家评阅意见落实及修改情况表》,经学院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
5月20日前 | 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 1.2月21日前只提交投稿证明纸质版的硕士研究生,版系统录入研成果及后 2.录入科研成果时务必填写所有信息(含年号期卷刊号页码论文全文附件等,如果存在共一作者、通讯作者非本人导师、第一单位非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期刊未分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地方请在备注处注明),否则无法通过审核。论文必须为正式刊发或有DOI号全文网上可查,网络上无法查询的需提供原件;专利须有受理号/授权号。 3.关于科研成果的具体要求可参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科研成果要求(修订)》(闽师研〔2020〕4号),《化学与材料学院研究生最低科研成果要求的若干规定(修订)(师化材〔2020〕1号)》及《海西研究院·福建师大联合培养研究生最低科研要求的补充协议(2019级起执行)》的相关规定。若无法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则答辩资格审核不通过。 |
5月25日-6月1日 | 论文答辩 | 答辩结束后,学院会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
6月1日16:00前 | 提交相关学位申请材料至学院,由学院统一提交研究生院。 | 1.应提交的学位材料见附件2,部分材料模板请参照19级化材院研究生通知群群文件。 2.未按时提交完整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3.因提交版本错误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
6月1日-6月5日 24:00 | 6月5日24:00前研究生登陆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校图书馆的版本一致。 提醒导师于6月6日16:00前登陆系统对论文进行审核。 | 1.请务必再三确认版本无误后再提交,因提交版本错误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2.请务必提前做好自查,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15%者,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 3.请务必按时上传。未按时上传论文者,默认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学校不接受重开上传权限申请。 |
6月1日-6月6日 16:00 | 6月6日16:00前导师进入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对最终版论文的审核。 | 1.导师应按时完成对学生最终版论文的审核(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与电子版内的原创声明需作者本人签名,使用授权声明需作者和导师签名)。 2.请务必提醒导师及时完成审核,导师审核不通过或未按时完成导师审核者,默认视为学生推迟申请学位。学校不接受重开审核权限的申请。 |
6月7日-6月8日 | 学校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 | 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学位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学校要求者,取消其毕业和申请学位资格,至少推迟半年才可重新申请。接下来一年内,相关学生的导师招生资格取消,名下所有毕业生论文必盲。 |
6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待定) | 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学位授予名单。 | 学位授予名单将进行网上公示。 |
(具体时间待定) | 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
附件1:
附件2:
6月1日前须提交的申请学位材料
1.《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最后一页须翻折于外侧,以便加盖学校公章】。
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学位授予信息表》一式1份。(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学位管理”中的“学位信息登记”,录入后导出并打印《学位授予信息表》(打印导出信息后将无法修改,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校对)。学位信息登记所用照片,全日制需为统一照相采集时拍的照片,跟学信网上必须一致,非全日制应为标准蓝底小二寸照片,不带白边。
3.校图书馆收取学位论文的《接收回执单》一式1份。校图书馆现收取博士电子版、纸质论文,硕士只收取电子版论文。
4.纸质版学位论文
(1)纸质版硕士学位论文:学院1册即可。
(2)纸质版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生院2册+校图书馆2册+学院1册。
注:电子档论文须与纸质版一致,授权声明和原创性声明应签字后扫描放入电子档中。(电子档论文需是WORD直接转PDF,然后再附上授权声明和原创性声明手写签字扫描版本,可用PDF合并功能)。
以上学位材料务必认真核查信息完整性后再提交。
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1.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照片。须与其他学位材料一起向学院提交至少2张照片,照片须是新华社统一采集后上传到学信网上的,全日制研究生须从学信网上下载照片,并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申请管理-学位授予信息登记栏上传照片电子版。(确保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照片、学位授予信息上传的照片、学信网上的照片一致)
2.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照片。须与其他学位材料一起向学院提交至少2张小2寸(蓝底无白边)用于学位证制作的纸质照片(建议到师大“百闻摄影”进行规范制作),并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申请管理-学位授予信息登记栏上传照片电子版。(确保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照片、学位授予信息上传的照片一致)
3.离校单(办理离校单具体时间以学生工作部协调各部门后公布的时间为准)。已办离校手续汇总表由学院汇总提交。
特别说明:
A.学位论文中 “福建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需研究生本人签名,“福建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需研究生本人和指导教师的签名。电子档论文须与纸质版一致,授权声明和原创性声明应签字后扫描放入电子档中。
B.如本人的学位论文为非公开学位论文,提交的所有论文都应将《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复印件装订在“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页后。
C.申请学位相关表格或模板文件可在研究生院网页“学位管理”的“表格下载”中下载,部分表格的具体填写办法可参考学院提供的对应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