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和行业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及《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闽师研〔2017〕68号)精神,现将2027年校内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通知:
《关于开展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和行业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链接)
二、确认范围:
1、已具有我校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继续招生的导师;
2、尚未取得我校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首次招生的教师。
三、基本条件:
请参见《化学与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修订)》(师化材〔2021〕3号)(链接),具体条件列于文件末尾的附表,有意申报的老师可自行比照。
四、所需材料:
五、截止时间:
上述表格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10:00
特别提醒:
1、我校硕导招生资格确认每年均要进行,请有招生意向的导师务必留意并及时提交材料,避免影响来年招生。
2、硕导招生资格确认不等同于硕导招生名额分配,具体名额分配方案参照招生当年最新的《化学与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办法》执行。
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
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