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1 浏览次数:1144

化学与材料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和《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闽师研〔201432号)精神,现将学院2018—2019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研究生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且入学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以非全日制模式培养和推迟毕业的研究生除外)。

  研究生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20172018级研究生班级。

二、名额分配

        三好研究生:9

    三好研究生标兵:1

    优秀研究生干部:11

    优秀研究生班集体:1

三、组织实施

(一)学院根据学校下达指标在全体研究生、辅导员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确定候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10月30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提交提交到5号楼203办公室汇总:

1.福建师范大学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审批表(纸质一式二份)

2.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审批表(纸质一式二份)

3.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审批表(纸质一式一份)

4.申请“先进研究生班集体”、“三好研究生标兵”还应提交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5.福建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二)校研究生会应根据评选的名额和条件,在全体研究生会干部、研究生会主席团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校团委审核,确定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对各培养单位上报的名单进行基本条件审核,最终确定本年度研究生先进个人与先进班集体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和发放荣誉证书。



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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