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理工类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6〕28号)和《福建师范大学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闽师研〔2017〕17号)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初步审定吕远超、范曦两位老师符合博士研究生导师选聘基本条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联系以下电话:
学院办公室:0591-23510392;
学院纪委:0591-22868185。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6年9月17日
吕远超-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申请表.docx
范曦-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