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首批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 浏览次数:286

各学院(部):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首批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的通知》精神,经单位推荐、教务处评审,确定我校首批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27个。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周期

基地建设周期为2年(从2021年11月起至2023年11月)。

二、建设要求

(一)基地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将劳动观念和劳动精神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学习和掌握基本劳动知识技能的过程中,领悟劳动的意义价值,形成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

(二)基地负责教师要勇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认识劳动教育在构建德智体美劳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强化劳动育人意识,提升劳动教育专业化水平。

(三)各基地要认真完善工作方案,签订合作协议书(附件1),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保障安全的实践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基地育人服务水平,确保基地安全稳定有效的运行。

(四)各基地要及时做好劳动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照片、文字材料的汇总和归档工作,加强对劳动教育的宣传报道,着力打造“真教、真学、真实践”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三、其它事项

(一)经费支持。教务处对各基地给予1万建设经费资助,各基地可根据建设需要和规划做好经费预算,并及时到教务处开支。

(二)基地授牌。教务处统一定制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牌匾,各基地在开展劳动教育实践前组织挂牌仪式

(三)检查评估。教务处将于一年后对各基地开展中期检查评估,对建设成效不明显的,将取消立项资格

  

附件:1.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

2.福建师范大学首批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立项建设名单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12

附件1: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docx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首批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立项建设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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