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4 浏览次数:1468

关于做好2018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8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9月1日-9月5日进行2018年冬季申请学位预登记,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gedu.fjnu.edu.cn/gss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二、资格审查

1.9月7日前,研究生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2.9月7-9月15(以最新通知为准)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至仓山校区5号楼203办公室,学院审核毕业资格并公示。

3.9月20日前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期5天)资格审核结果,研究生也可进“系统”查询结果。

4.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方能通过资格审核,并在9月20日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

三、学院对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且通过预答辩(9月)的硕士研究生,方可参加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

1.9月18日-9月22日研究生须登陆“系统”上传送审学位论文(若有附件,可一并上传;时间截止后不可替换论文)。

2.导师需在9月2316:00“系统”对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检测。

3.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在9月18日前,须对送审论文进行脱密处理,并向学院提交《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在“系统”内提交保密申请,具体要求请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4.9月24日-9月25日,学院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报告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报学校审批。论文重复率需低于15%,对达到重复率上限的论文应启动审查程序,判定是否属于剽窃,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107-10月8日16:00,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6. 10月9日进行论文送审抽盲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匿名评审)。未参加抽盲者自动推迟毕业。

四、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送审分为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时间为10月10日-11月13日。

1.非校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专家所在院校需与我校水平相当,每篇论文需送3位专家。

2.11月16日-11月17日,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并将评阅意见书纸质版发给各学院,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经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1.11月18日-11月28日,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学院提前3天将各学科专业的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安排表,供师生查询。

3.答辩结束后2-3天,学生可进系统查看答辩结果。

六.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1.12月1日-12月4日,研究生登陆 “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电子版(导师及作者签名需扫描后添加至文档相应位置),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正式版纸质论文(纸质版论文需作者和导师签名)。论文电子档应附上带签名的授权声明书和原创性声明书扫描件。

    2.12月5日下午4点前,导师需在“系统”审核最终版学位论文。

3.12月6-12月8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4.12月10日,学校公布检测结果,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论文重合字数不符合相关规定者,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

七、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12月3日前,将申请学位材料(附件3)提交至学院,材料采取档案袋形式,逾期未交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八、学位授予

1.12月下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合并到2019举行。

九、其它事项

1.2018年冬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请各位研究生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2018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4

3.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或学院网页补充公布。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下载。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fjnu.edu.cn/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2867438  

门: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附件:1.各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xls

2.2018年冬季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范本).xls

3.12月5前需提交的学位材料.doc

4.2018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doc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1874

  

  

友情链接:
中国教育部 中国科技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科技厅 人事处 组织部 信息发布

Copyright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350117) 电话:0591-22868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