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8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9月1日-9月5日,进行2018年冬季申请学位预登记,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gedu.fjnu.edu.cn/gss)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二、资格审查
1.9月7日前,研究生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2.9月7-9月15日(以最新通知为准),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至仓山校区5号楼203办公室,学院审核毕业资格并公示。
3.9月20日前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期5天)资格审核结果,研究生也可进“系统”查询结果。
4.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方能通过资格审核,并在9月20日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
三、学院对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且通过预答辩(9月)的硕士研究生,方可参加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
1.9月18日-9月22日研究生须登陆“系统”上传送审学位论文(若有附件,可一并上传;时间截止后不可替换论文)。
2.导师需在9月23日16:00前进“系统”对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检测。
3.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在9月18日前,须对送审论文进行脱密处理,并向学院提交《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在“系统”内提交保密申请,具体要求请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4.9月24日-9月25日,学院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报告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报学校审批。论文重复率需低于15%,对达到重复率上限的论文应启动审查程序,判定是否属于剽窃,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10月7-10月8日16:00,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6. 10月9日进行论文送审抽盲,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匿名评审)。未参加抽盲者自动推迟毕业。
四、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送审分为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时间为10月10日-11月13日。
1.非校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专家所在院校需与我校水平相当,每篇论文需送3位专家。
2.11月16日-11月17日,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并将评阅意见书纸质版发给各学院,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经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1.11月18日-11月28日,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学院提前3天将各学科专业的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安排表,供师生查询。
3.答辩结束后2-3天,学生可进系统查看答辩结果。
六.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1.12月1日-12月4日,研究生登陆 “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电子版(导师及作者签名需扫描后添加至文档相应位置),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正式版纸质论文(纸质版论文需作者和导师签名)。论文电子档应附上带签名的授权声明书和原创性声明书扫描件。
2.12月5日下午4点前,导师需在“系统”审核最终版学位论文。
3.12月6日-12月8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4.12月10日,学校公布检测结果,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论文重合字数不符合相关规定者,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
七、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12月3日前,将申请学位材料(附件3)提交至学院,材料采取档案袋形式,逾期未交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八、学位授予
1.12月中下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合并到2019年夏季举行。
九、其它事项
1.2018年冬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请各位研究生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2018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4。
3.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或学院网页补充公布。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下载。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fjnu.edu.cn/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2867438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附件:1.各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xls
2.2018年冬季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范本).xls
4.2018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doc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