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要求以及学院开展实验室气体钢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6月24日,学院副院长朱虎和高磊带领学科平台办工作人员对仓山校区科研实验室的气体钢瓶进行检查。
检查小组依据《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的要求和规范,着重对实验室内气体钢瓶的存储与使用安全,主要包括气体管路是否老旧、防护措施是否得当、安全警示标识是否粘贴到位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学院领导要求,要结合学院正在开展的实验室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攻坚工作,要及时清理已不再使用但仍存放于实验室的废旧钢瓶,做好此次检查中气体钢瓶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