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非离休二级保健指南

发布时间:2011-11-15 浏览次数:2084

 【申请条件】

教职工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为享受非离休二级保健待遇。

1.副厅及以上干部。

2.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优秀专家

3.年满55周岁、聘满5年正高及中小学特级教师

4.正高级职称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

【办理流程】

符合非离休二级保健对象条件的教职工,提前一周备齐以下材料交至人事处劳动工资福利科:

1.填写非离休二级健对象登记表.xls一式2份(工资科领取或直接下载打印)

2.彩色1寸照片2张、22

3.连续至今的5年聘书复印件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4.正高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工本费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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