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教职工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为享受非离休二级保健待遇。
1.副厅及以上干部。
2.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优秀专家
3.年满55周岁、聘满5年正高及中小学特级教师
4.正高级职称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
【办理流程】
符合非离休二级保健对象条件的教职工,提前一周备齐以下材料交至人事处劳动工资福利科:
1.填写非离休二级健对象登记表.xls一式2份(工资科领取或直接下载打印)
2.彩色1寸照片2张、2寸2张
3.连续至今的5年聘书复印件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4.正高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工本费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