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遭遇重大疾病、灾害而使生活陷入困境的教职工,可随时向所在单位和人事处提出困难补助申请。 【工作流程】 1.教职工本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doc,并交至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转交至人事处劳动工资福利科; 3.人事处研究同意后开具一次性困难补助经费单; 4.教职工凭一次性困难补助经费单至财务处柜台领取困难补助费。 【地点电话】 旗山校区行政楼603劳动工资福利科 0591-22867360
发布时间:2011-11-15 浏览次数:1037
【申请条件】 遭遇重大疾病、灾害而使生活陷入困境的教职工,可随时向所在单位和人事处提出困难补助申请。 【工作流程】 1.教职工本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doc,并交至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转交至人事处劳动工资福利科; 3.人事处研究同意后开具一次性困难补助经费单; 4.教职工凭一次性困难补助经费单至财务处柜台领取困难补助费。 【地点电话】 旗山校区行政楼603劳动工资福利科 0591-22867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