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时间:2023-06-20浏览次数:40

1、认真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管理要求和规章制度,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2、进入实验室需穿长袖实验服或防护服,按需要佩戴防护眼镜,严禁穿凉拖鞋、短裤、裙子等进入实验室。涉及化学和高温实验时,不得佩戴隐形眼镜,特殊场所按需佩戴安全帽、防护帽,无长发散露在外的现象。书包等个人物品存放在实验室指定位置,严禁携带食物、饮料、水杯等进入实验室。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不得在实验台面上拖拉重物,禁止将灼热物品直接放在台面上。注意勿将化学试剂及溶液溅洒在身上、墙面、地面或仪器设备上,一旦发生溅洒应立即妥善处理。使用后的公用仪器和试剂瓶应复原。损坏仪器须按《化学与材料学院实验室仪器破损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4、实验前必须仔细阅读实验课教材,认真撰写预习报告,未做预习报告者取消当次实验资格。

5、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并及时做好实验记录,原始记录要完整、真实、准确、清楚;实验完毕应将实验记录交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按时提交实验报告,其内容应真实反映实验者对实验原理、过程、现象和结论的理解,不得有伪造数据和任何抄袭行为。

7、爱护实验仪器和各种公共设施。实验课全部结束后,应将个人保管、使用的玻璃仪器清洗干净,并清点数量,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

8、学生必须提前 5分钟到达实验室,无故迟到超过 15 分钟,取消该次实验资格,该次实验成绩以零分记。实验过程中应保持安静,不得使用音响设备、手机,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9、严格遵照《实验室废液及固废收集、存放规范》做好化学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规范存放及台账记录。严禁向下水道倾倒危险性化学废液,实验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不得混放。

10、保持实验环境整洁。个人实验区域的卫生由学生本人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值日生负责。                                                                                                                           

福建师范大学

化学与材料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