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师生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学校、学院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电、防毒、防爆、防漏等“七防”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安全和消防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学校和学院安全检查小组的监督指导。
2、爱护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使用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及时记录使用情况。树立安全、节约用电的思想,不得擅自乱改线路和乱接电线,严禁多台仪器设备使用同一电源插座,严禁超负荷用电。
3、指导教师对进入本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应做好有关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要求学生实验前制定实验方案,充分了解实验过程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应急处置、实验室危险源及管控、安全装置的位置及使用方法;进行实验期间注意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个人防护。
4、科学规范管理和使用化学试剂,有毒或易挥发的试剂使用必须在通风柜内操作,对易燃和易爆及危险品的使用要按照消防安全的规定使用,易制毒和危险化学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对其使用情况做好台账记录。根据国家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做好“三废”的分类收集和处置工作。
5、熟悉使用实验室的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应急喷淋装置、通风系统等),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清楚设备的安全警示标识,按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气瓶、冰箱和常用加热设备、实验动物等有关规定,不违规操作。实验室的电冰箱内不存放易燃易爆药品、不存放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防止爆炸事故或误食事故的发生。
7、严禁在实验室内吃东西、喝水,严禁在实验室及楼道内吸烟、焚烧其它物品,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现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8、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开放时间,实验时不能脱岗,不能在实验室过夜,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晚上11点的,必须到保安处登记。
9、注意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的整洁。离开实验室时,要坚持做好“四关一锁”(关电、关水、关气、关灯、锁好门窗)工作。
10、定期检查所使用实验室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无法整改的要及时报告给实验室管理人员,力争在安全上不出问题,将安全工作做细、做好。实验时若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安全撤离,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报告。
11、由于个人疏失造成事故发生,实验室使用者(责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教学中心及责任人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归还之日自动解除责任。
化学与材料学院分管院长签字: 实验室使用者(指导老师、学生)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