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低值耐用品及工具管理方法

发布时间:2023-06-20浏览次数:66

低值品是国家财产的一部分,在我院教学科研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全院师生员工都应遵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鉴于工具易丢失和损坏,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定如下管理细则:

(一)低值耐用品的建账管理范围

1、各实验室的低值仪器仪表价值200800元(不含800元)为校重点管理低值耐用品,入账建卡手续同800元以上固定资产办理,管理方法按《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执行。

2、各实验室的低值仪器仪表价值200元以内(不含200元)为学院重点管理低值耐用品,由学院乙类仪器库建账管理,各实验室作领用登记。在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时,发票后面必须有经办和验收人签名。

(二)易耗品的管理办法:

1100元(不含1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或器械;

2、消耗性玻璃仪器和器皿、实验用动物,劳保用品及三类物质等;

在上述二条范围内的物资属易耗品,各单位只作领用登记,在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时,发票后面必须有经办和验收人签名。

3、领用:实验技术人员领出仪器必须在个人账本上做出记录后,乙类仪器管理人员方可给予办理库房领出手续。

4、交接办法:

1)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毕业、出国等离院时应办好上述物品的移交手续,否则不得离院。

2)移交时,凡上述物品,损坏或丢失应办理审批,视情况折价赔偿后,方可离院。

(三)工具,原则上个人领用个人保管,亦可以课题组或实验室为单位领用建卡,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凡建账的工具严加管理,互相借用应办理手续,不得出院私用。

 

                                                                 福建师范大学

  化学与材料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