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与档案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应指定专人管理实验室档案。
2、在实验室工作的专职人员,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和研究人员都有义务、有责任向档案管理人员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3、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各类记录,收集有关资料,做好实验室专职人员工作日志记录,为基本信息的收集提供更为全面的原始记录。
4、基本信息收集应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5、各实验室每学年度应按要求上报有关档案资料,材料要保证完整、准确、系统,并进行科学分类。
6、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用有关档案资料者,均按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查阅或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
福建师范大学
化学与材料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