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对化学实验室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危害,保障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和环境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局面,结合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 组织机构
成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 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副书记
成员:办公室主任、全体实验教学中心成员
联系电话:22868161(学院办公室) 22868171(实验教学中心办公室)
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及修订;
(2)检查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组建应急处理小分队,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4)污染事故发生时,要做到“三及时”,即: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组织处理和人员疏散。采取迅速、果断、周密、有效的处置措施,最大限度把事故污染灾害控制在始发阶段。
(5)负责做好事故处置、调查及善后处理的情况汇报工作,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到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4、应急处理程序
(1)某实验室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确定处理方案,防止污染事态的扩大,疏散人群,降低污染程度和危害。
(2)学院在污染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应报告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3)在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到达以前,学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4)学院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专业人员,做好排除环境污染的一切工作,实行环境跟
踪监测,直到彻底消除污染隐患。
(5)完成事故上报工作。
附:应急处理方法
实验室若发生化学危险品或天然气泄漏,应采取下列应变措施:
情况不甚严重时,向同室人员示警;设法制止泄漏,关闭一切热源(电源、火源等);如果是气体泄溢可启动通风,封闭现场;
情况严重时,向邻近人员示警;尽快离开现场,关闭实验室门,报警(理工楼保安室、院办22868161、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2868110等)
福建师范大学
化学与材料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