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废物事故 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3-06-20浏览次数:102

 1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编制本预案。

该预案适用于实验室突发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由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二级单位组织实施。

2 职责 

学校和二级单位应做好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废物事故的预防与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1)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处置物资;

2)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3)定期开展自查,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加强实验人员的培训,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完善二级单位和实验室现场处置措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 事故类别

本预案中的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废物事故是指由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主要包含泄漏、失窃、化学品灼伤、中毒、火灾、爆炸等。

4 防范措施

4.1 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措施

1)严格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入库、领用、使用、回收、废弃,严禁超量采购,严禁将危险化学品带出实验室。

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有关规定,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

3)实验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危险化学品的性能,根据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要求,正确使用和操作,并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使用会产生有毒、有害、刺激性物质的化学试剂,或易挥发试剂,要在通风橱内操作。

5)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建立危险化学品账册,做好各类台账管理。

4.2 危险废物安全防范措施

1)各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危险废物台帐。

2)危险废物包装物外部应张贴危险废物标识和详细清单。标签标识与容器内危险废物一致,严禁将不同类别或会发生化学反应的危险废物混装打包。

3)危险废物贮存地点,必须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及应急防护设施。

4)严禁乱排、乱倒、私自处理危险废物。

5 事故信息报告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中实验室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程序,开展自救和现场应急处置,同时立即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事故单位负责人摸清事故情况,启动单位应急预案,报告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立即报告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办公室。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根据需要按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主要内容: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起因、影响,现场处置情况,需要协助的有关事项,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属单位。

6 应急响应分级及响应行动

6.1 三级响应

响应标准:实验室少量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泄漏,未造成人员损伤,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可以自行处置。

响应行动:事故单位启动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将救援情况向学校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报。

牵头单位:事故单位

责任单位: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6.2 二级响应

响应标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泄漏、失窃、化学品灼伤、中毒、火灾、爆炸等,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遭受到一定程度破坏,需要整合学校各方面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

响应行动:启动校级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事故单位全力配合;学校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事故和救援情况。

牵头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事故单位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后勤管理处、校团委、网络与数据中心、校医院

6.3 一级响应

响应标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泄漏、失窃、化学品灼伤、中毒、火灾、爆炸等,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破坏生态环境可能波及校外,需要校外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协助才能应对。

响应行动:启动校级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同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情况,请求指示,并与相关部门和应急机构联系,寻求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和资源支持。

牵头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事故单位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后勤管理处、校团委、网络与数据中心、校医院

7 应急救援

7.1 现场疏散组织

组织撤离时应指导人员做好防护,并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根据事故扩散情况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负责警戒。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7.2 应急处理

事故现场应及时做好事故源的控制和污染物的处理,防止对人员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处理前应核实实验室内危险源情况和特性,防止因处置措施不当,造成人员和财产的二次伤害。处理人员必须穿戴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应急处理时不得单独行动。

7.3 救援现场工作要求

现场各救援队伍间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络,救援车辆应服从现场指挥的调度,并按要求行驶和停放。

处理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大量泄漏时,应使用防爆型工具和器材,应急救援人员严格着装规定,进入危险区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有毒物质的泄漏处置时,必须使用正压式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物质处置时,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现危险化学品泄漏时,设法堵住泄漏口或截断泄漏的漫延,按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中泄漏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处理,避免或减少环境污染。

7.4现场处置措施

7.4.1 泄漏

1)一旦发生泄漏事件,应立即划分泄漏污染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该区域,并尽快通过停止实验、堵漏、吸附等方法控制泄漏源,同时启动事故信息报告流程。

2)若有毒、有害物质泼溅或泄漏在工作台面或地面,处置人员应穿戴必要防护用具,确保人身安全的条件下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处理泄漏物,收集的泄漏物应作为危险废物进行打包处理。

3)若发生易燃、易爆化学品泄漏,泄漏区域附近应严禁火种,并切断电源。事故严重时,应立即设置隔离线,并组织附近人员撤离。

7.4.2 丢失或被盗

一旦发现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丢失、被盗情况时,事故现场人员应保护、封锁现场,立即启动事故信息报告流程,并确定丢失、被盗原因和地点,尽快开展查找工作。

7.4.3 化学品灼烧

一旦被化学品灼烧,应根据化学品类型进行处置,同时启动事故信息报告流程。

1)酸灼伤:先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用肥皂液进行洗涤,最后用水冲洗,视情况再做进一步处理。

2)碱类灼伤:尽快用水冲洗至皮肤不滑为止,再用稀醋酸或柠檬汁等进行中和,再用水进行冲洗。

3)氢氟酸灼伤:先用大量冷水冲洗至伤口表面发红,再用50g/L的碳酸钠溶液清洗,再以2:1的甘油和氧化镁悬浮剂涂抹,并用消毒纱布包扎,视情况再做进一步处理。

4)酚类灼伤:先用酒精洗涤,再在灼伤处涂抹甘油。

5)酸(或碱)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经上述处理后还要及时送医治疗。

6)液氮、干冰等物体造成的冻伤:局部冻伤时,可用自身温暖部位,如腋下、腹部或胸部进行复温;轻伤时,冻伤部位用37-40℃(不宜超过42℃)的温水浸泡20-30分钟或用温水浸湿毛巾进行局部热敷,切记用火烘烤冻伤部位,也无须包扎;冻伤严重者,应立即送医治疗。

7.4.4 中毒

发生中毒时,应尽快切断毒物源头,防止毒物继续外溢,同时启动事故信息报告流程。对于具有挥发性的有毒气体应立即启动通风设施抽排或开启门、窗等。救援人员应配备防毒面具、防护服等防护用品和应急器具,尽快转移病人到空气流通的安全地带,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现场应急救援。

1)吸入中毒。若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应立即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打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入实验室。若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并尽快送医治疗。

2)经口中毒。要立即刺激催吐(可视情况采用0.02%-0.05%高锰酸钾溶液或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反复漱口,同时立即送医治疗。

3)经皮肤中毒。将患者立即从中毒场所转移,脱去污染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洗净皮肤(粘稠毒物用大量肥皂水冲洗)后,及时立即送医治疗。

7.4.5火灾

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一旦起火,控制不当有可能会引发爆炸。在保证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要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先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存放地点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隔绝一切火源,防止发生燃烧和爆炸,同时启动事故信息报告流程。

根据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的特性,选用合适的灭火设备。火势较小时,用灭火毯或沙土覆盖燃烧物,使之隔绝空气。火势较大时,使用灭火器对准起火部位,进行灭火。

1 部分灭火器适用火灾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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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6 爆炸

实验室发生爆炸事件,现场工作人员或周边人员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及时切断电源和关闭管道阀门,同时迅速撤离安全地带,并立即启动事故信息报告流程,组织力量实施救援,迅速判断和查明再次发生爆炸的可能性。

8 应急结束与后期处置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经应急处置工作组确认或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公安、卫生等相关管理部门许可,由应急处置工作组宣布应急状态结束。

涉及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污染周边环境情况的,应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修复工作,各项指标监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实验室。

应急状态结束后,学校和事故单位应开展事故调查,形成实验室安全责任调查报告。对于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9 应急救援保障

事故单位和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单位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中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和后勤保障的职责分工做好保障工作,确保落实到位,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10 附则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执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2

实验室其他常见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一、特种设备

(一)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现场处置人员必须佩带头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措施。若有人员受伤,将伤员抬至通风处进行现场救护,受伤严重的应立即送医院。

(二)钢瓶气体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若可燃气体引起火灾,用干砂、二氧化碳或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置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

(三)气体钢瓶中有毒气体泄漏时,现场处置人员须佩带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等进入现场处理事故和救援。

(四)使用氯气气瓶的单位,应建立碱池,配备防毒面具等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防护措施。

(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体钢瓶爆炸时,所有人员须立即撤离现场,撤离至安全地带后立即报告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待救援。

二、病原微生物

(一)若病原微生物泼溅在皮肤上,立即用75%的酒精或碘伏进行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

(二)若病原微生物泼溅在眼内,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洗眼液冲洗,然后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立即就医。

(三)若病原微生物泼溅在衣物、鞋帽上或实验室桌面、地面,立即选用75%的酒精、碘伏、0.2%-0.5%的过氧乙酸、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进行消毒。

三、动物咬伤

(一)SPF级以上实验动物咬伤,如伤口不大可进行简单消毒处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用清水冲洗伤口,边清洗边挤出污血,然后用碘伏/酒精擦拭消毒伤口;

2.视实际情况对伤口用纱布或创可贴进行包扎止血。

(二)清洁级以下动物咬伤或被来源、背景、微生物质量不明确的动物、感染的实验动物等咬伤或伤势较严重时,应在接受适当清洗及消毒止血后,立即送往医院进行诊治,并告知医生咬伤人的实验动物信息,如进行的实验、动物的种类和使用的试剂等。

四、触电

(一)首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将电线挑开。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

(二)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就地仰面躺平,禁止摇动伤员头部。

(三)检查触电者呼吸和心跳情况,若呼吸停止或心脏停跳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并及时向校医院或120报警。

五、仪器设备故障

(一)若仪器使用中发生设备电路事故,须立即停止实验,切断电源,并向仪器管理人员和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如发生火情,应用灭火毯、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不得用水扑灭,同时启动事故信息报告流程。

(二)仪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质溢出,立刻戴上防护手套,按照仪器的标准作业程序关机,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对仪器进行消毒清洗,同时做好故障记录并告知其他人员。

六、其他

若操作过程中被金属锐器损伤,应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然后挤出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钠、0.2%-0.5%过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包扎伤口(厌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伤口),并及时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