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和行业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闽师研〔2017〕68号)》和《化学与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修订)(师化材〔2021〕3号)》等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系统核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审议并表决,同意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和行业导师遴选初审结果。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联系以下电话:
学院办公室:0591-23510392;
学院纪委:0591-22868185。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5年5月7日
化学与材料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和2025年行业导师遴选初审结果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