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规划

发布者:李天丽 发布时间:2017-10-21 浏览次数:1061

                                             

中心规划

为了做好实践性教学工作和基础实验室的建设,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在制定校、院两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十三五”发展规划,都专门列入实验室建设和发展规划。如《福建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福建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暂行条例》、《化学与材料学院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等。同时,学校与学院注重配套措施的落实,并在经费和政策上给予支持。学校的一系列举措,为提升实验教学层次,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多样化创新人才,创造了良好政策氛围和适宜的外部环境。

实验教学中心将根据学校办学目标与定位,本着“宽口径、厚基础,广交叉、多综合,重能力、倡创新”的人才培养思路,注重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质的培养,造就具有宽厚、扎实化学基础知识的高素质创新性人才。中心除承担全校本科化学基础课实验教学工作外,同时将开展符合培养目标和学生特点的实验课程体系,由具有相关专业研究背景的教师组成教学小组按化学二级学科组织实验课教学,使学生真正受到严格、规范的“化学专业”基本技能训练,以及相应的科学研究思维方法的熏陶。改革综合实验课教学方式,开设各种类型综合实验,便于学生按兴趣、能力及个人志向选择不同类型的实验组合,给学生创造自主探索的环境和条件,中心将负责培训人员并提供服务。

实验教学中心的运行机制,在时机成熟、有条件的情况下向校内外开放,将争取灵活的实验室开放制度,为学生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可允许学生利用实验室的硬件条件,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计划外的课外实验活动。对外服务的收入可作为运行经费的补贴。中心将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在以国家、省市和学校的有关实验室管理的规章为基础的前提下,制定实验室具体的管理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的管理,以保证实验室各项工作有序、合理、高效地开展。中心将有各种考评办法和质量保证体系,中心还必须有运行经费保障。运行经费保障包括两个方面,教学基地的建设专项投资和日常运行保障。在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经费方面,除了每学年的正常投资外,还需要设备维修费的投资。因此学校负责中心的各项建设,提供使其正常运转、维修及更新经费。实验教学中心将建设网络信息平台,配备足够的具有先进的开放实验教学软硬件及环境,实现实验教学、基本工作信息和仪器设备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学校提供经费来完成。

中心将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执行《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不断探索和建设具有福建师范大学特色的实验课课程体系,探究更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完善各种考评体系,建设高素质实验课教师梯队,不断提高实验课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管理机制,提高实验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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