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补充实施细则(修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化学与材料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补充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比例
化学与材料学院各专业转入人数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以内。
二、转入条件
1、录取时生源地招生批次为本科二批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本科一批录取的专业。
2、确有专长需转入我院学习者,需提供省级(含)以上与化学相关比赛的证书作为证明。
3、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不允许其转入。
4、申请转入我院学习者需在第二学期经过笔试、面试并结合学生学业成绩,以确定允许转入专业排名次序。
5、患有色盲、色弱及其他不适合从事或学习化学相关专业的疾病者不建议转入我院相关专业。
三、转专业程序
1、根据笔试成绩占70%、学业成绩占30%确定第一轮排名。根据第1轮排名,按拟录取人数1:1.2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2、学业成绩根据学生在原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百分比为准计算。
学业成绩计算方法如下:(1-排名百分比)*30
例如:该生排名为学院前20%,则其学业成绩即换算为:(1-20%)*30=24。
3、笔试卷面成绩低于50分者,不予录取。
4、根据学生第一轮排名成绩、面试成绩(第一轮排名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2年12月12日
附:转专业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刘海清
副主任:邱海锋
成 员:简荣坤 彭亦如 黄秋锋 黄紫洋 章华桂 唐姗姗 郑柳萍 林正欢 吴阳 陈明锋 刘晶晶 刘楚龙 方柯 (以姓氏笔画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