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审核材料清单及要求
1.所有考生
必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分别扫描。也可提供清晰照片。照片、身份证号、有效期等关键信息必须清晰。
必须项2: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
照片、学号、印章、拟毕业时间(若有)等关键信息必须清晰。
必须项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照片及关键信息必须清晰。
必须项4:《现实表现情况表》扫描件
该表须按要求加盖公章。
必须项5:学习成绩单
成绩单须经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必须项6:《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申请调剂考生
所有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同时,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必须项7:学历认证报告类
《教育部学历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个人证件信息有变更的应有相关证明或材料。
必须项8:个人简历
涵盖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等内容的简历,无指定模板。
所有考生
非必须项1:获奖证书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若有,请同时附上证书清单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非必须项2: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若有,请同时附上证书清单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非必须项3:其他材料
其他须提交的特殊材料。
二、待录取考生体检报告要求:
取得建议录取资格考生于5月10日前学院提交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6个月内有效)和诚信承诺书。
2025年研招拟录取考生体检有关通知见http://yjsy.fjnu.edu.cn/48/59/c4227a411737/page.htm 。体检项目要求及承诺书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专栏文档下载区(http://yjsy.fjnu.edu.cn/wdxz/list.htm)。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位考生及时将体检报告及诚信承诺书使用顺丰或者EMS快递邮寄至我院。
三、材料邮寄信息: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理工楼407室
化材学院研招办 收联系电话:0591-23510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