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材学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9-24 浏览次数:1093


化学与材料学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435号,下称《接收办法》)、《福建师范大学“本—硕—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闽师研〔201820,下称《“本—硕—博”计划》)、《福建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闽师研〔201826,下称《卓越中学教师计划》及《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842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下称“推免”)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一、接收专业

我校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链接)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准。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我校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接收工作相关安排

925日至1022日,学院按照《接收办法》要求,根据推免生意愿情况,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届时会提前以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复试过后确定并公布拟接收的考生名单(含《“本—硕—博”计划》和《卓越中学教师计划》培养对象)。

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91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和《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考生现实情况表现表》。上述相关材料及体检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区(链接)。

(三)1024日前,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接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正式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的推免生在201991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内容与方式

(一)复试内容

1.专业复试

业务考核以100分为满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50%,笔试)、综合素质和能力(40%,面试)英文自我介绍及专业外语口语(10%,面试)。

2.思想政治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考生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采用口试方式。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二)录取

依照《福建师范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费与奖助政策

学费按学制年限每生每学年8000元。

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称《简章》)和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yjsy.fjnu.edu.cn/)。以推免生身份被我校接收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新生,在基本奖助学金基础上,还可享受学校“推免生奖学金”每人8000元。另外,被确定为《“本—硕—博”计划》培养对象的,享受“本—硕—博”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每人8000元;确定为《卓越中学教师计划》培养对象的,享受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奖学金,每人8000元。以具体文件为准。

其他

(一)对在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推荐学校和有关部门。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有关通知和《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435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842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准。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咨询申诉电话:0591-83402619(学院),0591-22867434(研招办),0591-22867115(校监察处)。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18922

友情链接:
中国教育部 中国科技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科技厅 人事处 组织部 信息发布

Copyright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350117) 电话:0591-22868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