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者:朱丹 发布时间:2018-09-11 浏览次数:1912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4]34号)、《福建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闽师研[2018]26号)《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师大教[2018]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海清,副组长:刘敏,小组成员:林正欢、黄紫洋徐艳莲、郑柳萍、刘灿培彭亦如廖洁、陈强

二、推荐类别及指标

(一)今年学校下达我院的普通推免项目名额为17名,中化学(师范)专业5,应用化学专业3,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3,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4,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2

(二)“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专项名额为2名。

)如个别专业无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分配。

(三)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按校团委相关文件执行)。

三、推荐条件及办法

(一)学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

(三)大一至大三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40%,无重修科目。

(四)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即不低于425分)且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不低于380分。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专项在符合《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4]34号)规定条件的基础上,具体的招生选拔、培养计划、奖励与就业情况见《福建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闽师研〔2018〕26号)。

“挑战杯”竞赛获奖者按《福建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的实施办法(修订)》(师大学校办〔2010〕41号),即获得“挑战杯”竞赛国家三等奖(含铜奖)以上的本科生在思想品德合格、大学一至三年综合测评名次为所在专业同年级的前30%、英语通过国家四级或四级考试不低于425分的前提下,可破格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限第一、第二作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推免资格。

)对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40%以外、外语成绩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如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书面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可成为待定候选人。此部分推免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学院推免生总人数的20%,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将进行公示。

四、推荐程序

(一)9月10日前,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荐小组”),制订学院推免生遴选具体办法(含条件)、年度遴选工作方案和考核要求,上述内容经学校审核备案后对外公布。

(二)9月11日,学院下发通知。年级辅导员将推荐免试事宜通知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9月12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下称“《申请表》”,见附件一),并提交外语级别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无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每篇含封面、目录、论文)。以上材料由辅导员代表学院接收。未申请或逾期申请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符合学院推免条件但放弃参加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化学与材料学院放弃推免资格确认书》(见附件)上签字。

(五)9月13日前,推荐小组全面审核推免生材料,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根据申请人大学一至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结果,择优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若不同申请人的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先比较对应加权平均分;若加权平均分相同,则重点考察其科研成果情况;若科研成果情况相似,则重点考察其外语成绩;若外语成绩相同,则重点考察其社会工作情况。)推荐人员基本情况(专业、姓名、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外语过级情况、综合评价排名(或成绩)等)在学院网站和公开栏上公示,公示期5天。

“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专项推荐程序同上。

以上推荐过程若涉及科研成果考核的,将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开展。

(六)9月17日前,学院将初选名单和《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推免生初选名单汇总表》、本专业同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情况一览表、《申请表》、外语级别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无需提供)复印件上交教务处。考核有关记录材料及相关记录介质由所在学院保存一年,备查。

(七)9月20日前,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初选名单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确定的拟推免生名单在教务处网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推免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八)9月24日前,所有拟推免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称研招网)注册、关联学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并根据个人意愿填报招生单位(每次可同时填报3个),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复试。

(九)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无法获校外招生单位接收的,必须回到本校参加接收复试。

(十)对所有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学校、学院不做本科就业推荐。

四、注意事项

(一)学院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考;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有关推免招生的重要信息。

二)学院切实遵守推免政策,严格按名额推荐,规范工作程序。凡违反政策开展的遴选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对未按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推免工作的,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监督电话:校监察处:22867115,校教务处:22867393)。

(三)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加强对推免生的诚信教育,推免生如不守诚信,占用学校推免名额而未入学的,学院、学校将对其诚信问题作出评价,并归入该生学籍档案。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doc附件2化学与材料学院放弃推免资格确认书.docx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18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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