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0级化学专业“拔尖人才培养试验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要求,教育部从2009年开始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珠峰计划),培养基础学科领域拔尖人才,促进我国基础科学研究水平的提升。根据“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服务福建跨越发展”的精神,推动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培养途径,营造一流的教学环境和良好的学术氛围,培养一批综合素质强、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型人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从2010级化学专业实施“化学拔尖人才培养试验计划”(简称拔尖人才计划)。
二、组织管理
成立拔尖人才计划领导小组、专家组、导师组和基础课程授课团队。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实施,以及专家组、导师及任课教师的聘任。名单见附件一。
专家组由项目计划负责人、分管学生领导、分管教学领导、系主任、知名教授代表、课程负责人代表和辅导员组成,审定拔尖人才计划的培养目标、方案和相关政策,参与学生选拔和考核。
导师由化学学科背景的教授、研究员组成,负责学生学业、考研和科研实践的指导。
授课团队由省级、校级教学名师,精品课程负责人,化学系基础课程负责人及外语基础好的优秀教师等组成,承担化学专业课程教学。
三、培养目标
培养数理、外语专业基础扎实,掌握化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具有较强创新能力,有志于化学基础科学研究,为化学科学和相关学科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输送优质合格生源。
四、学生选拔
计划每年在新生中公开选拔热爱化学、成绩优异、有志于从事化学基础研究、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生进入“化学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选拔人数为20人。选拔专家组将通过选拔考试的方式,并结合高考成绩及高中阶段各学科、科技竞赛获奖情况确定进入拔尖班的学生。选拔方案见附件二。
拔尖人才培养实施阶段滚动机制和开放式管理,专家组每学年在对入选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和导师组推荐的基础上,对拔尖班学生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吸收普通班优秀学生加入其中,由专家组确定进入下一轮的名单。
拔尖班学生如因考试作弊或其它过错受到学校处分的,自处分公布之日起即自动失去其拔尖班学生资格。
五、培养计划
1.实行“导师制”,强化科学素质培养:为入选拔尖人才计划的学生,从一年级开就配备有深厚学术造诣的教授作为导师,由学生和教授双向选择结对,每个新学年可允许重新双向选择,每个导师指导的同一届学生不超过2名。导师必须亲自负责学生的学业、考研和科研实践的指导,定期与学生面对面进行交流辅导。(教授名单见附件三)
2.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模式:聘请省级、校级教学名师,精品课程负责人,化学系主干课程负责人组成授课团队担任化学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基础课程及授课名单见附件三)
采取“精讲多练”与“课堂讨论”相结合的课堂教学方式,注重学生独立思考、勤学好问能力和自我获得知识能力的培养,基础课逐步实施“双语教学”,使学生的英语水平在“听、说、读、写”方面得到显著提高。
3. 注重实践能力培养,提升综合素质:各类化学实验实行一人一套仪器、单人操作,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能独立完成综合设计性实验。
4. 实行“2+X”学习模式:学生前两年修读基础课程,注重打好化学学科的基础知识,培养良好的实验技能,并争取通过全国英语六级考试。从第三年开始,根据学生和导师共同协商,可自主选修部分研究生课程,实施个性化教学。通过各类课外科技立项申报、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工作。福建省教学示范中心、高分子材料重点实验室向参与计划的学生开放,为学生科研创新提供支持。为减轻学生的负担,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去想、去研究,每学期的科研实践作为一门课程按2学分计算,并在课程编排上保证学生有完整的时间从事科研实践。毕业前要求提交科研实践总结或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有CN刊号以上的论文。(教学计划详见附件四)
5.举办高水平讲座:从第三年开始,指定选修研究生课程“学科前沿讲座”。另外每个导师至少要安排一次所从事研究的前沿讲座,讲座内容可由学生来定(5个或5个以上学生联名确定),导师组讨论确定讲座人选。
6. 参加校际交流项目:对于成绩突出的学生,向学校推荐直接送到国内外著名大学去学习相关课程。
7. 学生考核:改变以考分为主的考核方式,侧重学生在学习、研究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创新性和发展潜力,重视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内容以学习成绩、科研实践考核为主。毕业前对拔尖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确定6名拔尖班优秀生,设立一至三等奖,授予证书并进行奖励。对于有争议的学生,根据导师的推荐,由选拔领导小组裁定。(考核办法见附件五)
六、拔尖学生的权利
1.享有专门的导师指导;
2.考核不再单纯的看考分,侧重创新能力的考核;
3.优先获得各种奖助学金、优先申报本科生课外科技项目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优先获得保送研究生的机会、优先获得校际交流项目的机会。
4.选修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合格的,如果攻读本院硕士研究生,将免修所修的研究生课程,获得相应学分。
注:领导小组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一:各类名单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林深
成 员:陈清松 陈尚旺 林金火 陈庆华 陈震 刘榕芳陈建新 杨发福
秘 书:肖秀峰
二、专家组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
组 长:林深
成 员:刘榕芳 陈清松 陈尚旺 陈庆华 陈震 陈建新 杨发福 肖秀峰 何连海 林金火 高勇
秘 书: 何连海
三、导师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
王世铭 生 瑜 关怀民 刘榕芳 刘海清 刘灿培 陈清松 陈庆华 陈少平 陈建新 陈 震 杨发福 吴宗华 张华集 林 深 林金火 郑 瑛 施继成 胡志刚 翁家宝 黄风华 黄 颖 章文贡 童庆松 童跃进 彭亦如 颜桂炀
注:有省基金面上项目以上在研项目的教授方能聘为拔尖班学生导师
导师职责:
1. 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促进学生对专业课的学习
2. 负责制订学生的个性化学习计划
3. 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 积极鼓励和指导学生考研
5. 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从事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附件二:选拔方案
一、选拔名额
选拔人数:20名
选拔范围:2010级化学专业本科生
二、选拔程序
1. 报名和初选:
2. 笔试:通过初选的学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拔尖人才”统一考试。考试范围:高中内容;考试时间:三个小时。考核内容为化学和英语(化学60%,英语40%)。学院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拔名额的150% (30人)确定进入面试名单并公示。
笔试时间:2010年9月21日。
3.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潜力、专业兴趣、英语口语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抽签决定上场次序,面试时间每人约10分钟。分成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每人预先准备3-5分钟自我介绍,其中英语连续表述的时间不少于1分钟。主要介绍自己的特点、高中阶段的获奖及荣誉、今后发展的计划和目标,尤其是对于考研的想法,可以使用ppt。
第二阶段:采用选拔专家组和学生现场问题答辩方式,时间5分钟,着重考察学生专业知识面、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与人沟通能力,以及对化学学科的认知水平与兴趣程度。
面试时间:
三、入选标准
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英语口语×10%”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决定前15名入选学生名单,后5名由专家组从第16-25名中投票确定,并公示入选20人名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连海
电 话:13706953606
2010级 “化学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学 号 | | E – mail | | 手 机 | | ||
高考成绩 / 高考省市 | | 理工综合成绩* | | 英语成绩 | | ||
高中阶段获奖及荣誉 | |||||||
年 份 | 级 别 | 奖 项 名 称 | 等 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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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
*没有理科综合成绩的省份,改填化学成绩。
注意:请于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 2010年 月 日
面试打分表
面试测评 项 目 | 评分要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项目得分 |
申请的相关因素 | 个人的特点、知识、经验、文化素养、个性特征;获奖情况;专业兴趣;考研计划等。 | 20 | 好:16-20 | |
中:10-15 | ||||
差:0-9 | ||||
专业水平 | 紧密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回答问题;专业知识基础扎实,知识面广。 | 30 | 好:21-30 | |
中:11-20 | ||||
差:0-10 | ||||
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 工作思路清晰,判断分析问题准确、深刻、透彻,有创见;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得当。 | 30 | 好:21-30 | |
中:11-20 | ||||
差:0-10 | ||||
语言表达能力 | 语言表达的逻辑性、条理性、简炼性、准确性、流畅性及感染力和说服力。 | 10 | 好:8-10 | |
中:6-7 | ||||
差:0-5 | ||||
应变能力 | 反应的机敏程度;临场应变情况,面对压力心理承受能力和自制力;处理问题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 10 | 好:8-10 | |
中:6-7 | ||||
差:0-5 | ||||
合 计 | | |||
英语口语水平 (10分) | 能流利、准确、恰当地用英语进行口头表达和互动交际 | 9-10 | | |
能用英语进行口头表达和互动交际,基本上没有困难 | 7-8 | |||
能用英语进行简单的口头表达,虽有困难,尚能进行基本的交流 | 5-6 | |||
尚不具有英语口头交际能力 | 4分以下 |
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流程
1. 学生选导师:学生查阅每年受聘的导师名单,了解导师的基本情况,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二位导师。
2. 导师双选会讨论:召开导师双选讨论会,具体讨论并确定同学们的导师分配结果。
3. 双选结果公示:领导小组对双选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
* 导师简介查看以下网址:
拔尖班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表
志 愿 | 第一志愿 | 第二志愿 |
导师姓名 | | |
申请人(签名):
日 期:
附件三:基础课程及授课名单
拔尖人才班基础课程与主将教师一栏表
基础课程 | 主讲教师 | 职称 | 学位 |
无机化学 | 王世铭 等 | 教授 | 博士 |
无机化学实验 | 彭亦如 等 | 教授 | 博士 |
有机化学 | 杨发福 等 | 教授 | 博士 |
有机化学实验 | 戴玉梅 等 | 副教授 | 博士 |
分析化学 | 黄 颖 等 | 教授 | 博士 |
分析化学实验 | 马秀玲 等 | 副教授 | 在职博士生 |
物理化学 | 陈建新 等 | 教授 | 博士 |
物理化学实验 | 黄风华 等 | 教授 | 博士 |
结构化学 | 王丽华 等 | 副教授 | 博士 |
仪器分析 | 郑 瑛 等 | 教授 | 博士 |
仪器分析实验 | 陈培丰 等 | 副教授 | 硕士 |
化工原理 | 沈慧英 等 | 副教授 | 硕士 |
化工原理实验 | 吴 阳 等 | 副教授 | 硕士 |
附件四:教学计划
1. 与原教学计划相比,删去部分专业选修课程,增加选修研究生课程,将化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的9门 专业学位课列入拔尖班学生选修课程,并指定选修“学科前沿讲座”和“现代仪器分析实验技术”,其它由导师选定3门课程。学制为四年,在学期间应修满160学分。
2. 大三大四两学年从事科研实践,每学期计算2学分。
| 第一学年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第四学年 |
公共课程 (38学分)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 大学英语听说(4) 大学英语读写(4) 计算机应用基础(4) 大学体育(2)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 大学英语听说(4) 大学英语读写(4) 大学体育(2) |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 | |
专业基础课程 (74学分) | 高等数学B (9) 大学物理 (6) 大学物理实验 (2) 无机化学 (7) 无机化学实验 (3.5) 化学专业英语 (2) | 有机化学 (7) 有机化学实验 (3.5) 分析化学 (3) 分析化学实验 (2) 仪器分析 (3) 仪器分析实验 (1.5) | 物理化学 (7) 物理化学实验 (3.5) 结构化学 (4) 化工基础 (3) 化工实验 (1) 文献检索利用与论文写作 (1.5) | |
专业选修课程 (由导师指定选修) | | | 环境化学(2) 生物化学(2) 高分子化学 (2) 高分子物理(2) 学科教材教法实验(1.5) | |
选修研究生课程 (指定5学分+任选3门9学分=14学分) | | | 学科前沿讲座 (2) 现代仪器分析理论 (3) 现代仪器分析实验技术(实验课) (3) | 高等无机化学 (3) 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 (3) 高等有机化学与前沿 (3) 有机合成设计 (3) 高等物理化学 (3) 配位化学 (3) 高分子结构与性能 (3) 近代高分子合成化学 (3) |
实践课程 (21学分) | | | 科研实践 (4) 综合化学实验 (1) | 科研实践 (4) 毕业论文设计 (6) 专业实习 (6) |
教师教育课程 (12) | 教育基本原理 (2)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2) 现代教育技术 (2) | 课堂教学技能(微格教学) (2) 化学教学论 (2) 化学教育测量评价(2) | |
附件五、学生考核方案
从学习成绩、考研情况和科研实践三个方面计算分值,按分值高低顺序排列。拔尖班和普通班学生均可照此方案计算参加考核评奖,并作为优秀导师评选和工作量计算的依据。
考核种类 | 等 级 | 分值 | ||
学习成绩 (总学分积点) | 4.0 | 50 | ||
≥3.8 | 45 | |||
≥3.6 | 40 | |||
≥3.2 | 35 | |||
≥2.7 | 30 | |||
≥2.2 | 25 | |||
< 2.2 | 20 | |||
考 研 | 985学校 | 60 | ||
中科院研究所 | 50 | |||
211学校 | 45 | |||
普通本科学校 | 40 | |||
科研实践 | “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 | 100/项 |
二等奖 | 80/项 | |||
三等奖 | 60/项 | |||
省级 | 一等奖 | 50/项 | ||
二等奖 | 40/项 | |||
三等奖 | 30/项 | |||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 负责人 | 15/项 | ||
参加者 | 6/项 | |||
本科生课外科技计划(完成) | 负责人 | 10/项 | ||
参加者 | 4/项 | |||
由政府举办或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大赛 | 国家级 (负责人) | 30/项 | ||
省级 (负责人) | 20/项 | |||
授权专利 (第一发明人) | 发明专利 | 30/项 | ||
实用新型 | 15/项 | |||
外观设计 | 10/项 | |||
发表论文 (第一作者) | SCI 收录 | 30/篇 | ||
EI、ISTP 收录 | 20/篇 | |||
国内核心 | 15/篇 | |||
一般刊物 | 10/篇 |
注: 1.被各收录系统收录的学术论文,均以情报部门提供的证明为准,同项成果发表、不同系统收录的以最高等级奖励。
2.参与政府举办或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大赛,由选拔领导小组认定。
3. 对于未列入考核种类的奖项,提供奖励证明原件,由选拔领导小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