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者:曹阳 发布时间:2017-10-31 浏览次数:144

一、仪器设备供应工作应为教学、科研第一线服务。计划、采购、领用、保管必须坚持“双增、双节”精神,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加强收集仪器技术情报资料、信息工作。
二、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经分管的院领导审批,严格执行学校与院仪器设备采购相关规定。
三、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要做到“四要”
(1)实验室固定资产要分类记账,做到账、物相符。
(2)产权属校外单位仪器设备和自制、馈赠、集资自购仪器要随时建账,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3)借用仪器设备要办理审批手续,按《仪器出借、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处理。
(4)实验室设专职或兼职仪器管理人员,调离岗位要有人接替并办理好移交手续。
四、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必须保持整洁、清洁,做好防潮维护工作,进行文明管理。
五、仪器设备必须严加爱护、保管。
六、五万元以上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做好档案、技术资料保管,使用记录、维修记录存入档案。
七、院、系领导和管理人员应定时下实验室了解情况,及时解决处理有关问题,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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