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基础课教学人员岗位职责

发布者:曹阳 发布时间:2017-10-31 浏览次数:293

一、基础实验课主讲教师岗位职责
1、在实验课程主持人的领导下,负责落实本门课程的课程建设,参与制定(修订)本门基础实验课教学大纲、教学计划。
2、负责本门实验课的教学组织工作,与实验室(副)主任协商确定实验安排和进度计划。
3、主讲实验绪论课,对学生提出本门课程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任课教师的岗前培训、集体备课和总评分。负责检查任课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负责收集和整理本门课程任课教师的教案和教学总结,组织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离开本岗位时,应将相关教学资料移交给继任主讲教师。
5、实验课结束后,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组织考评,写出课程教学工作总结并上报实验课主持人。
二、基础实验课任课教师岗位职责
1、全程参加主讲教师组织的培训、教学准备会以及教学小组的所有教学活动,认真钻研教学内容,努力掌握必要的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课前认真备课,阅读实验教材和相关的参考资料,撰写教案。第一次上岗的教师要在集体备课会上试讲。
2、每次实验课提前20分钟到实验室,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实验课时不能进行与实验教学无关的活动(批改实验报告、看文献、写论文等)。不得较长时间(超过15分钟)离开学生实验室。
3、课前认真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未预习者不允许实验);组织学生总结前一次实验的情况,讨论当天实验的内容,讲解教学重点,演示操作难点和必须掌握的实验技能,提示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4、课间应经常巡视,指导学生掌握规范的实验技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实验习惯,认真核实实验数据。对学生在实验中遇到的问题应耐心地、启发式地帮助学生找出答案。必要时与主讲教师一起讨论解决。
5、每次实验课结束后,监督学生做好实验收尾工作,督促值日生按要求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经实验室工作人员允许后方能离开。
6、若发现学生有浪费药品、损坏实验设施、污染实验室环境等不良行为和抄袭、拼凑数据等作弊行为时,应及时提醒或警告,不得姑息迁就,并通报主讲教师。
7、及时纠正学生不正确、不安全的实验操作。由于教员失职发生安全事故应负相应责任。
8、根据集体备课会确定的评分原则和标准,客观、公正地为每位学生评定实验课成绩。
9、应积极参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课程结束后按主讲老师的要求提交个人教学总结。
                                                            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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