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者:朱丹 发布时间:2019-09-06 浏览次数:1668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遴选工作,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师大学校办201924号)、《福建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闽师研[2018]26号)、《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师大教[2019]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名额分配

(一)今年学校下达我院的普通推免项目名额为15名,其中化学(师范)专业4名,应用化学专业3名,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名,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3名,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3名。

(二)“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专项名额为2名。

(三)如个别专业无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分配。

(四)参加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学生的推免计划按学工处相关文件执行。

(五)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按校团委相关文件执行。

二、申请推免基本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的学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背学术诚信之行为。

三)大学一至三年级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40%,无重修科目。

(四)在学期间外语成绩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且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80分;或日语、德语、法语等少数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2分。在有效期内雅思考试成绩达5.5分及以上或新托福考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可视为符合外语要求。

)对个别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书面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学院将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申请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可不受外语成绩要求,但平均学分绩点应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70%。此部分推免生人数一般1-2人且不超过本学院推免生总人数的20%。

(六“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专项在符合《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师大学校办201924号)规定条件的基础上,具体的招生选拔、培养计划、奖励与就业情况见《福建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闽师研〔2018〕26号)。

参加“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等学科竞赛获奖学生的的鼓励政策,按照学工处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按照校团委相关文件执行。

(九)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并表现突出的,可参照相关文件执行相关推免政策,并在推免综合评价成绩中酌情加分。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推免程序

(一)95,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当年度推免工作具体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教务处备案后予以公布。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海清

副组长:刘敏

成员:林正欢、黄紫洋、徐艳莲、郑柳萍、刘灿培、彭亦如、廖洁、林文松

96日,学院下发通知,年级辅导员将推免事宜通知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9月9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外语级别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无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每篇含封面、目录、论文)。以上材料由年级辅导员代表学院接收。未申请逾期申请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9月14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有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面试,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附件3),并将初选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5天。

1.面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科研创新潜质、专业素养能力等。

2.面试对象:大学一至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15%的申请者、经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通过的个别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申请者。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4.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大学一至三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折算成百分制)*0.7+面试成绩*0.3。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名单。

大学一至三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按化学与材料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的正考(含缓考,补考通过按60分)成绩计算。

5.各专业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要签署《化学与材料学院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书》(附件4)。

6.“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专项推荐程序同上。

(五)920日前,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初选名单进行初审,并提交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在教务处网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六)9月24日前,所有拟推免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称研招网)注册、关联学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并根据个人意愿填报招生单位(每次可同时填报3个),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复试。

(七)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若无法获校外招生单位接收的,必须回到本校参加接收复试。

(八)所有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放弃推免资格,学校和学院均不做本科就业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研究生支教团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计划、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等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二)严格执行推免政策、遵守推免规定、完善推免程序凡违反推免政策、推免程序开展的遴选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对未按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推免工作的,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校监察处:22867115,校教务处:22867393,院纪委:22868185)。

根据学校要求加强对推免生的诚信教育,推免生如不守诚信,占用推免名额而未入学的,学校、学院将对其诚信问题作出评价,并归入学籍档案。

)对在推免生遴选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录取者,将通知招生单位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

201994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闽师研〔2018〕26号)

2.《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

3.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推免生初选名单汇总表

4.化学与材料学院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书

附件1:闽师研〔2018〕26号 福建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doc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doc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推免生初选名单汇总表.xlsx附件4:化学与材料学院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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