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 招生选拔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1 浏览次数:2663

化学与材料学院2021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

招生选拔公告

为做好我院2021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特此公告如下。

一、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一)人才专项计划

招生专业

导师姓名

招生计划

(全日制)

化学

赵毅

1

 

(二)常规计划

招生专业

导师姓名

(按招生顺序)

招生计划

(全日制)

化学

郑  瑛

1

陈钦慧

递补招生导师

陈  巍

递补招生导师

于广涛

递补招生导师

甄红宇

递补招生导师

彭亦如

递补招生导师

 

二、选拔方式

包括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2种选拔方式。

(一)硕博连读。面向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考核”制。面向校内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开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选拔对象和报考条件。

(二)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

1.申请人须为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2021年9月1日,年龄计算方式参照公务员招录要求执行,即1985年9月1日(含)后出生,下同);

2.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3.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在第一学年内已修完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课程;

6.研究生在学期间已在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若干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则上要求至少1篇以福建师范大学名义发表;

7.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成绩425分及以上,或硕士期间英语课程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

如以上第5、6、7条件中有一项不符,经导师认定具有培养潜质的,可向学院选拔小组推荐。

(三)“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条件

应届生:

1.申请人须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至少有2 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近三年(2018年1月至20214月,下同)外语水平达到以下之一:

1)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或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PETS-5级50分及以上或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的证明;

2) 在本学科相关的英文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往届生:

1.申请人须为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录取前一年度12月31日,下称往届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9月1日(含)后出生);

2.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至少有2 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近三年外语水平达到以下之一: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或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PETS-5级50分及以上或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的证明;

2)在本学科相关的英文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6.须于近三年在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符合要求的考生于5月6日10:00-513日10:00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完成数据采集,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提交材料

考生于5月17日前(以寄<送>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请使用顺丰快递,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5号楼208室,收件人:化材学院研招办,电话:0591-87279723)

1.《报考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填写注意事项及用章说明详见:研究生院→招生管理→文档下载→博士研究生报考填写注意事项)。

2.《专家推荐书》2份(2名专家各1份)。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8.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教材及其他科研成果的目录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9.考生个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本科阶段所学课程、硕士阶段的学习及参与科研情况以及读博后的学习、科研设想等)。

10.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三)报考材料审核

学院将根据招考要求,及时审核并公布审核合格名单。

 

五、考核

(一)考核对象

报考资格审核合格者,由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考生的申请材料确认是否同意其进入考核,并向选拔小组推荐考核名单。已确定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可按不高于1:2的比例进行推荐,递补招生导师仅可推荐1人。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

考核内容

考核形式

各项分值

备注

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现场面试

-

-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外语水平

笔试

30分

20分

专业英语的英译汉、汉译英

专业素质

现场面试

20分

30分

抽取2道考题回答

科研能力

现场面试

30分

30分

PPT报告科研成果、科研计划等,并回答提问

综合素质

现场面试

20分

20分

个人自述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等方面的情况;抽取2道考题回答。

考核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  

1.人才专项计划:根据报考该导师的合格考生考核成绩高低,成绩高者(不区分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录取;如建议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在报考该导师的合格考生中递补录取。

2.常规计划:在报考有招生名额导师的合格考生中,根据考核成绩高低,成绩高者(不区分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录取;如建议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依据递补招生导师顺序,招收报考相应导师的合格考生;若递补招生导师均无报考生源或合格考生,则重新在报考有招生名额导师的合格考生中递补录取。

3.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若考核总成绩并列,则根据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和综合素养的综合分进行排序,若再有并列则根据外语水平的分值排序。

六、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闽师研〔2020〕15号)、《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号)、《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闽师研〔2018〕19号)为准

(二)学院咨询方式:0591—87279723fjnuccmsao@163.com;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8160。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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